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水农〔2015〕252号)。
通知要求:一是切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政府责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刚性约束。二是保质保量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任务,今年10月底前主体工程完工,年底前全面完成。三是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落实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四是严格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公示制度以及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民主监督。五是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六是持续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启动“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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